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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哪些情况算不合格?

2023-06-07 来源:希财猫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不合格情况分析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的必经环节,通过体检可以排除一些身体和精神上的问题,确保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身体健康,精神稳定。那么,哪些情况算不合格呢?

一、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教师工作或相关教学岗位的工作。包括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等。重度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人格障碍的某些亚型、神经症的某些类型等都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

二、传染性疾病也是禁忌从事教师工作的原因之一。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都不宜从事教师工作,除非经过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

三、听力、视力、语音等方面的缺陷也是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重要项目。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全聋,都不适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与化学类、食品科学等相关的教学工作。

四、面部有较大面积(3 × 3 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也是不适合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

综上所述,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不合格的情况将会被拒绝认定教师资格。教师应当保持身心健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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