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B.“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C.“外汇贸易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D.“进出口贸易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A.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申请人是否列入外汇局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B.开证申请书
C.开证申请人在我行是否有足额的授信额度
D.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A.逐笔登记
B.直接办理收付汇
C.审核后办理收付汇
D.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A.实行进口配额管理或者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的许可证、进口证明;
B.实行自动登记制的登记文件;
C.国家授权部门签批的加工贸易合同及其他进口批准件;
D.外汇局公布的‚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及其签发的各项批准的文件售汇通知单、售汇核准件、备案表;
A.《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B.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C.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确定书;
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E.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F.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A.未被外汇局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的企业;
B.境内机构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办理付汇;
C.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与付汇申请人不一致的货到付汇;
D.被外汇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