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本案中意大利商人发盘时未规定有效期,我们可以理解为该发盘有效期为()。
A.在合理时间内有效
B.何时接受均可
C.39217
D.2007年5月30日前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34—36 题:
我某工程承包公司于2007 年5 月3 日向意大利商人询问钢材的价格。在询盘中,我工程承包公司声明:要求对方报价是为了计算一项承造大楼的标价和是否参加投标。我工程承包公司如果参加投标须于2007 年5 月15 日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招标人开标日期为2007年5 月31 日。2007 年5 月6 日,意大利商人向我方发盘报钢材价格,我承包公司据以计算标价,并于2007 年5 月15 日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书。由于国际商场钢材价格上涨,2007年5 月21 日,意大利商人来电要求撤销其5 月6 日发盘,我工程承包公司当即表示不同意撤销发盘。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执。及至2007 年5 月31 日,招标人开标,我方工程承包公司中标,随即向意大利商人发出接受通知。但意大利商人坚持发盘已于2007年5 月21 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于是,提交仲裁。
34.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本案中意大利商人发盘时未规定有效期,我们可以理解为该发盘有效期为()。
A.在合理时间内有效
B.何时接受均可
C.2007 年5 月15 日
D.2007 年5 月30 日前
请问:
我方在推销技术上有哪些缺陷?
问:(1)银行拒付有无道理?(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已收到,但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有关的出口税捐和签证费用”。美方又回电称:“成交时并未明确规定按 ((Incoterms 2000)办,根据我们的商业习惯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的规定,前电所述的费用应由进口方承担。”恰巧这时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扬,我方又急需这批钢材投产,只好通过开证行将信用证金额增至19万美元。
请问,我方为何造成如此被运的局面?美方的要求合理吗?
A.95%保税,5%征税
B.85%保税,15%征税
C.不予保税
D.全额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