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俄罗斯A公司因生产急需一批产品与中国B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该合同产品上拥有的技术已在中国取得专利权)。交易完成后,A公司又与伊位克C公司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将上述合同产品销售给C公司,但该产品上拥有的技术已被他人在伊拉克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因此,伊拉克专利权人对A公司、B公司及C公司提起共同侵权之诉。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公司能否进行免责抗辩,为什么?
现代分拣系统的基本构成包括前处理设备(混杂一起的物品的输入)、分拣运输机系统和后处理设备(分拣后物品的输出)、__________装置及计算机管理四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