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为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B.土地使用权互换的,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差额
C.税务机关核定的契税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D.契税的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
D、契税的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
A.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为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B.土地使用权互换的,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差额
C.税务机关核定的契税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D.契税的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
D、契税的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
A.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等
B.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的,应以承受方应付的总价款为计税依据
C.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应当与房屋一起计价,适用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D.以房抵债,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A.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B.买卖装修的房屋,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装修费用
C.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依据可以扣减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
D.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成本价格核定
A.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成本价格核定
B.买卖装修的房屋,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装修费用
C.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依据可以扣减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
D.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A.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独资企业,免于缴纳契税
B.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应与房屋统一计价,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由承受人按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契税
D.房屋赠与,由受赠方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A.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以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
B.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重置价格为计税依据
C.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D.土地使用权出售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A.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以征收机关参照的市场价格为计税依据
B.土地使用权出售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C.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D.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重置价格为计税依据
A.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B.买卖装修的房屋,契税计税依据应包括装修费用
C.承受国家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依据可以扣除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
D.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成本价格核定
E.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变更协议,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收益金
A.土地使用权赠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市场价格核定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C.房屋买卖,计税依据为市场平均价格
D.房屋赠与,计税依据为房屋重置价格
E.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房屋价格的差额
A.房屋转让,其计税依据为房屋原价
B.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市场价格核定
C.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房屋的市场价格
D.土地使用权出让,其计税依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E.购房时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A.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可以扣除
B.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C.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D.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E.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
B.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C.以奖励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D.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不缴纳契税
E.发生房屋赠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