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义务机构无法判断客户风险状况的,义务机构不得简化或者豁免受益所有人识别
B.义务机构不得依托来自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
C.拟与外国政要建立业务关系时,可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建立业务关系
D.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是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组成部分
A.成本收益
B.合规控制
C.风险管理
D.国别制裁
A.审批后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
B.考虑纳入高等级风险管理
C.审查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和交易背景情况,发现疑点的,应及时按照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D.银行不能拒绝任何客户建立业务关系
A.非自然人客户的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异常复杂,存在多层嵌套、交叉持股、关联交易、循环出资、家族控制等复杂关系的
B.受益所有人来自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等情形
C.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完整或无法完成核实的
D.受益所有人信息明确无疑义
A.本行拟评定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
B.境外主权类客户注册国(地区)(如有)或总部所在国(地区)为FATF高风险国家(地区)或应加强监控的国家(地区)的
C.国际金融组织来自FATF高风险国家(地区)或应加强监控的国家(地区)的成员国合计表决权比例为15%(含)以上的,或来自综合性制裁国家和地区成员国的合计表决权(或出资)比例为15%(含)至50%(不含)的
D.监管机构或本行认为应进行加强型尽职调查的其他情形
A.对客户受益所有人的判定应最终追溯至掌握控制权或获取收益的自然人
B.对来自国际反洗钱组织制定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应采取强化身份识别措施
C.对采取有效措施仍无法完成客户身份识别或者经评估超过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的,确有业务开展需要的,可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
D.若客户发生违约,担保人介入还款流程时,需对担保人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洗钱风险等级评定
B、客户为外国政要;客户或其交易对手来自“高风险类业务”我国家或地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为“高风险类业务”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客户经营的行业为珠宝行、古董行、贵金属交易行、货币兑换店、当铺/典当行、汇款商、夜总会、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与武器相关的行业等村镇较高洗钱风险的行业;
C、被保送重点可疑交易的客户已经总分行法律与合规部认定的高风险客户;
D、客户频繁办理高风险业务,如在一定时期内频繁办理一次性业务,频繁发生大量现金或非面对面交易,且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