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经常居住地为天津市,在河北省经营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甲。以下关于张某2019年经营甲企业有关事项的涉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A.8月份,转让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的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B.10月份,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向创新企业在境内的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C.12月份,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在天津市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D.办理甲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时,应在河北省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E.取得境外所得,可在北京、天津、河北任选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BD
解析:
解析:根据财税【2018】137号规定,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选项A发生在2019年9月1日前,应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国办发【2018】21号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创新企业境内存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并向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国税【2018】62号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则应在北京市办理纳税申报,所以选项C错误;个独企业下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选项D正确;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该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所以可在北京、天津办理申报纳税,选项E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