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盗抢险,被保险人为该出租车公司,保险期限自1999年1月6日零时起至2000年1月5日24时止。合同签订后,出租车公司如期交付了保险费。1999年5月2日,出租车公司将一辆桑塔纳轿车过户给罗某个人所有,同时罗某与出租车公司约定,其每年向出租车公司交纳管理费和各种税费,车辆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罗某个人交付。1999年10月10日,罗某驾车营运时在某地遭到歹徒劫持,并将其车抢走。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保险标的转让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为由拒赔。罗某不服,遂起诉至法院本案例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A.2002年5月王某父亲去世,未留遗嘱,王某继承了父亲留下的一套住房
B.2007年3月,张某驾车撞伤王某,王某获得的2万元医疗费赔偿
C.王某未与妻子协商,每月从工资中拿岀5000元委托理财所产生的3万元收益
D.2009年王某获得一项专利,2010年5月王某通过转让该专利获利50万元
元(当地最低工资600元),试用期酒后公司开始为王某宏纳杜会保险费。工资调为1000元。2010年3月。王某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甲公司决定立即与王集好除劳动合同。王某以自己已怀孕1个月为由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台法,逐向劳动争议件税委员会申诉。问:(1)王革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哪业下会法之处?(2)甲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3)假设双方台同到期正笔终止。甲公司可以不向王某支付经
2010年6月30日之前
2010年12月31日之前
2011年6月30日之前
2011年12月31日之前
A.仅张某头部所受伤害由客运公司承担
B.张某头部所受伤害及行李损坏均应由客运公司承担
C.客运公司仅承担公平责任
D.仅张某行李所受损坏由客运公司承担
A.0.45
B.2.85
C.1.95
D.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