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或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B.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C.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D.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或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E.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或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