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末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全业财产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
A.只有成员国才能申请贷款
B.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C.贷款必须用于借款国特定的生产性项目
D.只有当借款国确实不能以合理条件从其他方面获得资金时,才考虑给予贷款
E.只向有偿还能力的成员国发放贷款
A.只有成员国才能申请贷款
B.贷款必须用于借款国特定的生产性项目
C.世界银行只有在借款国确实不能以合理的条件从其他方面获得资金时,才考虑给予贷款
D.世界银行只向有偿还能力的成员国发放贷款,以确保贷款能按期收回
E.国际收支顺差国不得申请
A. 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不仅是银行,还包括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
B. 短期借款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
C.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贷 记“短期借款”科目
D. 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A.借款国执行能力有限
B.由于自然或社会原因造成损失
C.总的经济管理和政策改革水平不允许进行结构调整
D.国民经济的规模不允许进行结构调整
E.一国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
A.计提坏账准备
B.将附有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出售确认为质押借款
C.承租人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
D.将企业未持有权益但能够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