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王某。此外,其有一儿子4周岁、其母57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张某因外出交通事故死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办理()。
A.应作为遗产由张子、张妻、张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张妻一人独自继承
C.应由张妻、张子二人取得保险金
D.保险金应归张妻一人
A.应作为遗产由张子、张妻、张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张妻一人独自继承
C.应由张妻、张子二人取得保险金
D.保险金应归张妻一人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
[案情介绍]
1997年2月,王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10万元养老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张某。两人独立居住,但在王某的母亲家吃饭。同年5月1日,王某的母亲因多日未见两人前去吃饭,遂往两人住处探望,发现两人因煤气炉烧水时火被浇灭,造成煤气泄漏,中毒已身亡。5月3日,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以被保险人王某法定继承人身份申请给付保险金。两天后,张某的父母也以受益人法定继承人身份申请给付保险金。由于争执不下,两亲家诉诸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受益权是一项期待权,只有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才转为现实的财产权。本案中被保险人王某与受益人张某同时死亡,他们之间不发生相互继承的关系。故判决10万元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王某的遗产,由其父母继承。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D.应所有支付给甲妻
A.甲
B.乙
C.丙
D.丁
某因病身故。其长子、次子向保险提出了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核实后向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给付后发现李某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其第三子于1998年因车祸死亡,遗有一个5周岁男孩。你认为保险公司该如何给付?
A.20万
B.30万
C.40万
D.60万
A.冯女士应为自己购买意外险产品,受益人为她自己
B.冯女士应为自己购买寿险产品,受益人为她的儿子
C.冯女士应为儿子购买寿险产品,受益人为冯女士
D.冯女士应为儿子购买健康险产品,受益人为冯女士
A.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B.要求顾客存包
C.超市在必要时有权对顾客所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D.要求顾客在其指定的交款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