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情形,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
A、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B、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C、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D、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与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
E、以上都是
E
解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