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法》
B.《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C.《证券法》
D.《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E.《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
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