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B.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C.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D.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E.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按照本条规定处理
A.约定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
B.追回违规费用
C.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D.直至解除服务协议
A.被骗取的医保基金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
C.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D.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A.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B.应当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拨付医疗保障基金
C.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D.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医疗保障基金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哪些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A.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B.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C.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D.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A.停止履行服务协议
B.要求纠正
C.申请行政复议
D.提起行政诉讼
A.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C.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D.有职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