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协定中,缔约国一方企业派其雇员或其雇佣的其他人员到缔约对方提供劳务,下列符合从事劳务活动的含义的是()。
A.对工程作业项目的施工作业
B.对建筑工地的监管服务
C.对生产技术的使用和改革提供的服务
D.对工程作业提供的安装服务
A.对工程作业项目的施工作业
B.对建筑工地的监管服务
C.对生产技术的使用和改革提供的服务
D.对工程作业提供的安装服务
A.相互协商的事项限于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内的事项,但超出税收协定适用范围,且会造成双重征税后果或对缔约一方或双方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经我国主管当局和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同意,也可以进行相互协商
B.我国负责相互协商工作的主管当局为国家税务总局;处理相互协商程序事务的税务总局授权代表为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或副司长,以及税务总局指定的其他人员
C.相互协商程序进行期间,不停止税务机关已生效决定的执行,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总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D.如果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税务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问题
A.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不能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B.若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20%
C.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有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
D.缔约对方政府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直接判定其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A.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B.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20%
C.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限制税率的方式
D.规定对特许权使用费的来源国赋予了有限制的征税权,即设定最高税率为10%
E.根据协定议定书的规定,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
A.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B.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C.申请人必须在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当年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D.申请人必须在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次年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E.申请人填报或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A.从市区至机场运送旅客取得的收入
B.以干租形式出租船舶取得的租赁收入
C.为其他国际运输企业代售客票取得的收入
D.仅为其承运旅客提供中转住宿而设置的旅馆取得的收入
A.争端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缔约国或其下属机构或代理机构
B.争端必须属于困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端
C.争端当事人的书面同意
D.争端当事人的口头同意
A.从市区至机场运送旅客取得的收入
B.通过货车从事货仓至机场间的运输
C.以干租形式出租船舶取得的租赁收入
D.为其他国际运输企业代售客票取得的收入
E.仅为其承运旅客提供中转住宿而设置的旅馆取得的收入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A.直接抵免
B.间接抵免
C.饶让抵免
D.协定抵免
A.国际避税和国际逃税的性质是相同的;
B.对于国际避税,可由有关国家根据其国内税法或税收协定的规定,依法进行补税和加处罚金,以示惩罚;
C.对于避税人无法也不可能进行处理;
D.同一行为,在A国是合法的,在B国可能就是非法的。
E.国际避税和国际逃税行为都是由于各国税法上的漏洞和各国税法之间的差别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