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下列哪些情形时,上市公司需要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ABDE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ABDE
A.Ⅰ、Ⅲ、Ⅴ
B.Ⅱ、Ⅳ、Ⅴ
C.Ⅱ、Ⅲ、Ⅴ
D.Ⅱ、Ⅲ、Ⅳ
E.Ⅰ、Ⅱ、Ⅲ、Ⅳ
A.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
B.新增市值低于规定原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情形
C.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关联交易维持收入上市公司也许会被退市
D.退市情形与上交所主板完全一致
Ⅱ、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Ⅲ、上市公司最近24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Ⅳ、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Ⅴ、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A.Ⅰ、Ⅱ、Ⅲ
B.Ⅱ、Ⅳ、Ⅴ
C.Ⅰ、Ⅱ、Ⅳ、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A.存在利用优惠政策偷逃通行费的,需完成通行费的追缴
B.被列入追缴黑名单的,需从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信用黑名单中移除
C.存在提供虚假证件行为,在集优系统更新真实证件,并通过冻结方核验的
D.蓄意违反本辖区内优惠政策的其他行为得到纠正的
A.原人事处理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原人事处理是否有失公正
B.被申诉机关有无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情形
C.原人事处理认定的事实是否存在、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D.原人事处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是否正确
A.被评估企业的生产线在委托人使用的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因发生事故而报废
B.委托人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后使用了资产评估报告
C.委托人授权非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报告
D.委托人在实现评估目的时使用了内容存在差错的资产评估报告
E.委托人将两个月前为股权收购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用于股权质押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