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贴
:了解申领条件和流程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根据《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申请流程: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具体的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补贴标准: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贴政策的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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