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填写美国客户寄发询证函时,以甲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人民币金额填列。 (2)甲公司在工商银行开立纳税专用账户,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账户重大错报风险很低且余额不大,未对该账户实施函证程序,且在工作底稿中对相应的情况进行了记录。 (3)审计项目组成员填写银行存款询证函时,按甲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填列。 (4)由于应收账款函证客户较多,由甲公司业务员填写后交由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亲自寄发应收账款询证函。 (5)审计项目组对应收账款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收到的回函显示,被询证者均在“金额无误”处盖章。注册会计师据此确认应收账款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要求:针对(1)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若不恰当,请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业务员负责填写询证函信封,审计项目组取得加盖公章的询证函及业务员填写的信封后,直接到邮局将询证函寄出。 (3) 客户丙公司的回函并非询证函原件。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在催收回函时,由于丙公司财务人员表示未收到询证函,将其留存的询证函复印件寄给了丙公司,并要求丙公司财务人员将回函直接寄回至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无须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4)甲公司管理层拒绝审计项目组向客户丁公司寄发询证函。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3)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针对上述第(4)项,指出审计项目组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
A.通过函证应收账款,可以证明应收账款的存在
B.函证可以是积极方式也可以是消极方式
C.如果以前期间函证发现过重大差异,可以增加函证的数量
D.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应收账款函证
A.①④⑤⑥⑦⑧
B.①③④⑤⑥⑧
C.①②④⑤⑥⑧
D.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A.非法经营数额
B.违法所得数额
C.销售数额
D.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