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部署,新金融工具准则自()起执行。对于坏账准备政策变更导致的影响数据,只调整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不调整当期坏账损失。
A.2018年1月1日
B.2018年2月1日
C.2017年12月31日
D.2018年3月1日
A.2018年1月1日
B.2018年2月1日
C.2017年12月31日
D.2018年3月1日
A.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B.对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两年的准备时间,同时确保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新准则的一致性
C.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四年的准备时间,以确保准则执行质量
D.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企业,鼓励其提前施行新准则
A.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B.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C.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D.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A.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B.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金融企业
C.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D.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金融企业
A.从购买日起算12个月之后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如果该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且属于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的金融工具,则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购买日后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均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
C.自购买日起12个月以后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调整资本公积
D.自购买日起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如果或有对价属于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
A.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B.若企业按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的,应当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C.企业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收入准则时,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D.企业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收入准则时,必须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A.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应当按照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B.新旧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差异
C.新准则颁布后,对于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执行新准则的会计处理应当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D.在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