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为一大卡车司机,在某次运输过程中甲将车停在路边街边的小店买水。外卖员小张急着送单超速行驶,再加上下雨路滑,骑着电动车一下子撞上王华的卡车。头部严重受损,前前后后治疗花费共1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店内的监控器显示在案发时,王华正在店内,因而王华可以证明其没有过错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B.即使王华可以证明其没有任何过错,但也应当承担不超过2万元责任
C.承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
D.小张在送外卖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外卖平台应当承担小张的损失
A.小店内的监控器显示在案发时,王华正在店内,因而王华可以证明其没有过错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B.即使王华可以证明其没有任何过错,但也应当承担不超过2万元责任
C.承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
D.小张在送外卖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外卖平台应当承担小张的损失
王明和张君经营,但仍使用原经营执照。某日,书店的牌子突然坠落,正好将放在书店门口的某大学学生王非的自行车砸坏,并将放在自行车上的一台电脑显示器砸坏。
就损害赔偿一事,王非与王明和张君交涉,二人推说赵强是业主,自己不应承担责任。而赵强则推说书店早已经交由张君和王明经营。为解决赔偿问题,王非以赵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给自己造成的自行车以及电脑显示器的损失共计3000元。在诉讼过程中,赵强突发车祸死亡。
请问:
1、本案中谁应当作为被告?为什么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强突发车祸死亡,诉讼应当如何进行?
(二)居住在甲市A区的张无忌从事汽车修理业务,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位于甲市C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张无忌的哥哥张无悔(甲市B区),张无忌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倚天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区)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张无忌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倚天汽车修理厂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张无忌每年向倚天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02年1月,张无忌雇佣的修理工杨康(常年居住在甲市E区)为客户郭靖修理一辆本田轿车。修好后,杨康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倒了一颗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杨康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郭靖拟向法院起诉。
1、郭靖应当以谁为被告?
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3、就此纠纷,若郭靖向所有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4、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就本案的管辖权问题发生纠纷,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A.甲去商店购物,因售货员失误,多给了甲一件产品
B.乙在甲的商店购物,将钱包丢失在甲店中,甲捡之
C.王某将4年前向李某所借的1000元还给了李某
D.甲乘坐的士,不慎遗留下行李包,被司机乙取得
A.720
B.1440
C.2160
D.2880
(1)A公司是一家长途货物运输企业,可以按照优惠率每公里0.05元/台来运送这批电视机,装卸费为每台0.10元。已知S市到T市的公路运输里程为1100公里,估计需要3天的时间才可以运到(因为装卸货物也需要时间)。
(2)B公司是一家水运企业,可以提供水陆联运服务,即先用汽车从甲公司的仓库将货物运至S市的码头(20公里),再用船运至T市的码头(1200公里),然后再用汽车从码头运至批发中心(17公里)。由于中转的过程中需要多次装卸,因此整个运输时间大约为5天。询价后得知,陆运运费为每公里0.06元/台,装卸费为每台0.10元,水运运费为每百台0.6元。
(3)C公司是一家物流企业,可以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报价为22800元。它承诺在要求时间内运到,但是准时的百分率为8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进口小轿车30辆,关税完税价格为460.38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2)委托某运输公司将小汽车从海关运回甲公司,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运输金额9万元,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40.6万元。已知:小轿车的关税税率为60%、消费税税率为5%。 请问:(1)甲公司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别是多少?(2)甲公司在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A.说真话的是甲和乙
B.说真话的是甲和丁
C.说真话的是乙和丙
D.说真话的是丙和丁
A.乙电话敲诈李四,但电话串线致王五处,王五大骇,按照乙之要求将钱汇至乙的银行卡,这是打击错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B.甲欲杀乙,致其重伤倒地后离开现场,而乙欲爬起来前往医院就医,却因伤重站立不稳,跌入身旁的水沟溺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C.丙以为硫磺加酒能致人死亡,故在赵二的酒中投入硫磺,但此行为不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故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D.丁为好友李四将犯罪所得钱款汇至境外,李四告诉其此款是抢劫所得,但事实上是贩毒所得,丁构成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