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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6月6日,甲(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了一个二手房头头合同。双方约
某年6月6日,甲(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了一个二手房头头合同。双方约定甲将其在郑州新区所有的一套90平米的房屋,作价180万,卖给乙,双方约定301天后,甲把房屋交付给乙,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向甲交付全款,与此期间,甲协助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签订合同的第三天郑州新区的房价突然大涨,甲的房屋价格从180万飙升至260万。这时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找甲表示愿意出价280万购买此房。甲见短短几天的时间房价涨了I80万,于是又将房子卖给了丙,同时交付了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期间,乙多次找到甲,要求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交房,甲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乙无奈诉至法院。请思考并回答下列问题:1.乙能否要回房子?为什么?2.甲与乙、丙分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3.该案例中谁最终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4.乙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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