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3200万元的价格吸收合并乙公司,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2900万元,假定乙公司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合并当日乙公司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8年末经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合并产生商誉应分摊的减值损失为100万元。2019年5月,甲公司处置该资产组中的一项经营,取得款项500万元,处置时该项经营不含商誉的价值为400万元,该资产组剩余部分的价值为28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处置该项经营后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300
B.25
C.200
D.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