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6月27日,中国甲公司应荷兰乙商号的请求,报出C514某产品200吨,每吨CIF鹿特丹人民币l
(1)中方甲公司6月27日的发盘是实盘是虚盘?
(2)中方在荷兰未作还盘但一再请求增加数量和降低价格,延长有效期的情况下,复电称:将C514增加至300吨,每吨CIF鹿特丹人民币l900元,有效期延至7月25日的报盘是实盘还是虚盘?
(3)荷方于7月22日来电内容,是否可以作为承诺的意思来表示认可?为什么?
(4)中方在接到荷方7月22日来电后,于7月24日发出拒绝成交的复电,是否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为什么?
(5)本案应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