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A.3%
B.1.5%
C.1%
D.2%
A.3%
B.1.5%
C.1%
D.2%
B.《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C.《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D.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A.即征即退增值税
B.免征增值税
C.减半征收增值税
D.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A.0
B.减按1%
C.减按2%
D.3%不变
A.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B.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C.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D.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A.2020年4月30日
B.2021年5月31日
C.2021年12月31日
D.2020年12月31日
A.2019年12月31日
B.2021年12月31日
C.2020年12月31日
D.2022年12月31日
A.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B.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C.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D.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A.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B.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C.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D.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