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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我国某公司与一西班牙公司成交80M/T货物,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并禁止分批装运,起运国为中国

港口,卸货港为巴塞罗那,最迟装运期为2007年4月20日。由于我方货源分散,我公司与船公司协商后。 2007年4月1日在上海港将40M/T货物装船,后于2007年4月5日在温州港将剩余的40M/T货物装在同一只船七。当我公司提交全套单证议付时,开证行以分批出运为由,拒绝议付。试分析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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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某公司与法国F公司以CIF Bordeaux成交,出口一批化工原料,付款方式为不可撤消信用证
,且规定“ 以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权对商品复检,复检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我方在货物装运后,凭信用证规定全套单据议付结汇后,收到F公司认为产品含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索赔通知和法国波尔多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试分析我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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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我国某公司与马来西亚M公司以FOB Kudat价成交,进口90 000箱一次性竹筷,付款条件为D/P 4
5 days at sight,货物装运后,我公司投保了一切险。我方收到货物复检时发现硫含量超标,不符合餐饮安全规定,决定退货处理。试分析我方要求对方赔偿往返运费、保险费、相应经济损失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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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我国甲公司与西班牙的乙公司以FOB条件成交一批货物,但由于乙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2006年7月21
日派船来接货,直到8月8日才派船来接货。甲公司致电要求其支付由于货物积压港口所带来的费用,而乙公司则声称由于租船市场船源紧张,导致延迟装货,双方产生争议。按照合同规定,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决。9月27日商会仲裁院做出对乙公司有利的裁决。甲公司不服,决定向巴黎当地法院上诉。按照一般惯例,甲公司的上诉将不被当地法院接受。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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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我国甲公司与西班牙的乙公司以FOB条件成交一批货物,但由于乙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2007年7月21
日派船来接货,直到8月8日才派船来接货。甲公司致电要求其支付由于货物积压港口所带来的费用,而乙公司则声称由于租船市场船源紧张,导致延迟装货,双方产生争议。按照合同规定,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决。9月27日国际商会仲裁院做出对乙公司有利的裁决。甲公司不服,决定向巴黎当地法院上诉。按照一般惯例,甲公司的上诉将不被当地法院接受。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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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

A.一切险加战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平安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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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我国某公司与美国一公司以CFR Ex Ship’s Hold 的条件成交了一笔生意,按国际惯例,这批货物在目的
港的卸货费用应由()承担。

A.买方

B.卖方

C.船方

D.港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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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买卖双方以D/P.T/R条件成交签约,货到达目的港后,买方凭T/R向代收行节单提货,事后收不回货款,()

A.卖方自行负担货款损失

B.代收行负责向卖方赔付

C.由卖方与代收行协商共同负担损失

D.由托收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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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某公司以CIF鹿特丹与外商成交一批货物,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规定为“Paym
et by L/C”。国外来证条款中有如下问句:“Payment under this creditwill be made by us only after arrival ofgoods at Rotterdam”。(该证项下的款项在货到鹿特丹后由我行支付)受益人在审证时未发现,因此,未请对方修改。我方某公司在交单结汇时,议付行也未提出异议。不幸60%货物在途中被大火烧毁,船到目的港后开证行拒付全部货款。问: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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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我国某公司与索马里s公司以CIF Kismayu价成交10 000磅茶叶,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且信用证规
定分两批装运,第一批为4 000磅,最晚于2007年6月30日装运,第二批为6 000磅,最晚于2007年7月20日装运。信用证规定金额和数量均有5%的增减幅度。我方于6月25日装运4 000磅,于7月12日装运6 500磅。当我方持全套单据议付时,议付行以第二批货物超重为由,拒绝议付第二批货物的单据。试分析议付行拒付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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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某出口公司与加拿大某公司成交一批核桃仁,合同上的品名为“Walnut Meats in Tin”,而信用证上品名为“Walnut M
eats”,分析遇此情况应如何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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