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D、法律优位原则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C.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A.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B.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C.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D.效力低的法律与效力高的法律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仍有效
A.我国税法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B.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均具有法的效力,均能够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
C.税法的扩大解释作为一条税法解释原则被普遍使用
D.税法的效力范围表现为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E.税法的限制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体现税法精神,对税法条文所实行的窄于其字而含义的解释
A.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是最常见的税法失效宣布方式
B.税法的效力范围表现为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C.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立法解释指的是事前解释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可以作为办案与适用法律和法规的依据
A.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是最常见的税法宣布失效方式
B.为了保证重要税种大幅的修改得到及时贯彻、执行,一般采用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方式
C.税法的效力范围表现为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D.税法的时间效力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