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于2×19年4月委托乙商店代销。A产品1000件,代销价款总额400万元。当年12月20日收到乙商店交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销售代销的A产品800件,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时向乙商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商店按代销价款的10%收取手续费,甲公司对消费者承担商品的主要责任。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250万元。则甲公司2×19年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为()万元。
A.400
B.320
C.288
D.200
A.400
B.320
C.288
D.200
A.111
B.128.05
C.110.94
D.111
A.(40+8+2)×15%
B.(40+8)×15%
C.(40+8+2)÷(1—15%)×15%
D.(40+8)÷(1—15%)×15%
A.32
B.37.44
C.46.8
D.40
A.6750元
B.4500元
C.3000元
D.8250元
A.2.1
B.2.8
C.6.3
D.7
A.1.38
B.0.35
C.2.07
D.1.31
A.3090
B.3000
C.2000
D.2060
A.(872+76.3)÷(1+13%)×13%=109.1万元
B.(872+76.3)÷(1+13%)×13%+50×13%=115.6万元
C.(872+76.3)÷(1+9%)×9%=78.3万元
D.(872+76.3)÷(1+9%)×9%+50×9%=82.8万元
梅兰电器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1月有关涉税事项如下: (1)梅兰电器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500元,税额595元,款已付。 (2)梅兰电器因管理不善丢失原材料一批,这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 (3)梅兰电器兴建职工宿舍,领用自产库存商品一批,成本为200000元,计税基础为350000元。 (4)梅兰电器董事会决定用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全兴机电的商标权。这部分商品的成本为1000000元,公允价值为2100000元。根据与全兴机电的协议,梅兰电器需要支付补价500000元,由银行转账支付。 (5)梅兰电器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同时出租包装物给龙兴公司,包装物的实际成本为1000元,收到租金300元,押金1200元。 试根据上述资料,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A.(22600+80×56.5)÷(1+13%)×13%=3120元
B.22600÷(1+13%)×13%=2600元
C.56.5×80÷(1+13%)×13%=520元
D.[22600÷(1+13%)+80×56.5]×13%=3187.6元
A.74.41
B.69.41
C.39.41
D.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