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20年12月1日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至2×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80
B.800
C.0
D.720
A.80
B.800
C.0
D.720
A.30
B.90
C.570
D.510
A.2600
B.2447.4
C.2449.4
D.2443
A.乙公司购入无形资产时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为800万元
B.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销该无形资产价值700万元
C.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上该项无形资产应列示为52.5万元
D.2×20年抵销该项内部交易的结果将减少合并利润700万元
A.0
B.1000
C.400
D.2
A.400
B.0
C.1000
D.2
A.2×20车3月15日,确认投资收益-35万元
B.2×20车5月1日,确认投资收益-30万元
C.2x20年5月1日,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80万元
D.2x20年3月15日,确认存货440万元
A.2×20年计提的折旧额为90万元
B.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20年净利润-33.75万元
C.2×20年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折旧额为60万元
D.2×20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1.25万元
资料一: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将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一栋写字楼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期为18个月。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6000万。账面原价为1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0万元。
资料二:2017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第一个月租金125万元,已存入银行。201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7000万元。
资料三:2018年9月1日,该写字楼租期届满,甲公司以17500万元将其对外出售。价款已收存银行,出售该写字楼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投资性房地产”料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
(1)编制甲公司2017年3月1日出租写字楼的会计分录 。
(2)编制甲公司2017年3月31日收到写字楼租金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18年9月1日出售写字楼的相关会计分录。
A.1000
B.78.2
C.781.8
D.860
A.2021年1月1日
B.2021年4月1日
C.2021年1月30日
D.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