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市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
D.乡级人民政府
A解析: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