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的规定,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A.桩体端部承载力和竖向承载力
B.桩端承载力和抗拔完整性
C.桩身水平完整性和水平承载力
D.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
A.桩体端部承载力和竖向承载力
B.桩端承载力和抗拔完整性
C.桩身水平完整性和水平承载力
D.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
A.2880kN
B.2200kN
C.2680kN
D.2400kN
A.9167kN,4583kN
B.9177kN,4583kN
C.9177kN,4563kN
D.9167kN,4563kN
B、声测管管口应高出桩顶100mm-300mm,且各声测管管口高度应一致
C、《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F81-01-2004)规定、桩径D不大于1600mm时,埋设三根管:当桩径大于1600mm时,应埋设四根管
D、《建筑基柱检测技术规范》(IGJ106L-2014)规定、柱径小于或等于800mm时,不少于2根声测管,桩径大于800mm且小于或等于1600mm时,不少于3根声测管:桩径大于1600mm时,不少于4根声测管:桩径大于2900mm时,宜增加预埋声测管数量
A.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不超过2°
B.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不超过0.1mm
C.沿试件高度任一直径与平均直径相差不大于2mm
D.芯样试件平均直径小于2倍表观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
方)的商务楼工程施工,同年5月21日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5月该工程封顶时,建设方发现该商务楼的顶层17层和15层、16层的混凝土凝固较慢。于是,建设方认为施工方使用的混凝土强度不够,要求施工方采取措施,对该三层重新施工。施工方则认为,混凝土强度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不同意重新施工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双方协商未果,建设方将施工方起诉至某区法院,要求施工方对混凝土强度不够的三层重新施工或采取其他措施,并赔偿建设方的相应损失。根据双方的请求,受诉法院委托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按照两种建设规范对该工程结构混凝土实体强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下:根据原告即建设方的要求,检测中心按照行业协会推荐性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范》(CECS03:2007)的检测结果是:第15层、16层、17层的结构混凝土实体强度达不到该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他各层的结构混凝土实体强度均达到该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被告即施工方的请求,检测中心按照地方推荐性标准《结构混凝土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T29—148—2005)的检测结果是:第15层、第16层、第17层及其他各层结构混凝土实体强度均达到该规范的要求。
问题(1)本案中的检测中心按照两个推荐性标准分别进行了检测,法院应以哪个标准作为判案的依据?(2)当事人若在合同中约定了推荐性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仍须优先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