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昆仑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查主营
(1) 昆仑公司将新产品甲产品售给W公司,销售合同规定:该批产品售价为10万元,收款付货。同时注明:W公司若对产品不满意,可以退货。12月24日,昆仑公司收到该笔业务的货款,同时,将成本为50000元的甲产品发出。昆仑公司在无法合理估计退货概率的情况下,当天确认收入并登记入账。
借:发出商品—甲产品 50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50000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50000
贷:发出商品—甲产品 50000
(2) 昆仑公司于12月28日预收乙产品货款20万元,会计人员根据一张20万元的信汇收款通知单做这样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要求:假如您是该注册会计师,请您分析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如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