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015年9月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妆品,已知化妆品的离岸价格为50万美元(假设汇率为1:6),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合计为100万元人民币,此批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计为多少万元?
应缴纳关税为:(300+100)×25%=100万元;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300+100+100)/(1-20%)=625万元,
消费税:625×20%=125万元;
增值税:625×17%=106.25万元,
所以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计为100+125+106.25=331.25万元。